关于促进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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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促进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安〔2012〕388号


  安全产业是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安全保障活动提供专用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首次提出培育安全产业的要求,《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再次提出把安全产业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产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1〕47号)进一步明确了培育发展安全产业的扶持政策。为促进我国安全产业发展,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安全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发展安全产业是促进安全发展的重要支撑

  现阶段,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正处于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等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迫切需要安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尽快形成完善的产业体系,提升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满足全社会对安全健康与稳定的新需要,使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职业健康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安全产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支撑,是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二)安全产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产业

  安全产业是以满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安全发展重大需求为基础的产业,关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大局,对于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随着安全发展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的危害,政府和企业的安全投入都将逐步增大,安全产业专用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安全产业市场空间广阔,成长潜力巨大,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增强培育发展安全产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十一五”期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安全发展,安全技术应用水平快速提升,安全产业的市场规模逐步扩大,有力地促进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能力的提升。但是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缺乏系统的规划和引导,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市场发育不完善,我国安全产业发展相对缓慢,市场总体规模不大;与发达国家相比,从事安全产业的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安全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比较落后,尚不能满足安全保障活动的需要,不适应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要求,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充分认识加快培育和发展安全产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把安全产业作为战略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四)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密结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快培育壮大安全产业,满足我国经济和社会安全发展需要,为建设安全保障型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五)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严格市场准入。实行严格的产业准入制度和市场监管,保证产业高起点高水平发展;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标准,保障安全技术产品服务质量和可靠性、先进性、适用性。

  坚持科技引领,鼓励创新发展。强化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支持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与国际合作;加快基础研究、前沿和关键技术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多元转化;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能力。

  坚持规范引导,推动有序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产业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注重发挥政策法规标准的引导作用和行政手段的促进作用,激发安全需求,扩大市场规模;完善市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有序竞争。

  突出发展重点,坚持集聚发展。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优先发展具有基础性、紧迫性和重大推广应用价值的专用技术与产品;提升产业集中度,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规模化、专业化、集聚集约发展。

  (六)发展目标

  到2015年,初步形成门类比较齐全的安全产业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产业法规标准体系,安全产业市场规范有序、良性发展;研发并推广应用一批具有基础性、紧迫性的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成果,建立一批产业技术成果孵化中心、产业创新发展平台和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到2020年,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安全产品研发、制造和服务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品牌;全社会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三、主要发展方向

  以发展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防护、灾害防控及应急救援等技术和产品为主要方向,大力开发推广先进、高效、可靠、实用的专用技术和产品,推进同类产品通用化、标准化、系列化,推动服务模式创新。

  (七)安全技术与产品

  1.先进安全材料。重点开发先进防火阻燃材料,耐高(低)温、耐压、耐腐蚀材料,防静电、抗辐射材料,可有效降低职业健康危害的专用材料等。

  2.个体防护产品。重点开发先进、安全、实用、可靠、人性化设计的具有耐高(低)温、耐腐蚀、防毒、防尘、防火、防辐射等功能的个体防护产品。

  3.监管监察执法设备。围绕提升监管监察依法行政效率,增强执法人员对事故灾难和职业危害掌控能力,重点开发监督检测、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等高效、科学、便携、直读式设备。

  4.安全传感产品。针对核放射性物质、危险化学品、生化危险品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及超温超压超速等各类危险有害因素,重点开发监测、检测、探测、检验、报警装置和仪器,以及针对火灾、地震地质灾害、传染中毒等突发事件的监测检测探测报警仪器。

  5.专用安全产品或部件。重点开发先进的交通运输装备防撞系统、限速装置、安全气囊等安全功能部件;各类机床设备中使操作人员与危险部件实现人机隔离的安全部件及安全联锁装置;高危场所防爆电器、高压容器泄压阀等专用安全产品或部件。

  6.本质安全工艺技术及装备。重点开发自动化、信息化水平高,可减少现场作业人员、降低危险品在线存量,减少危险因素,实现高危场所远程控制操作的本质安全工艺技术和装备(产品)。

  7.安全监控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信息化建设,围绕物联网等技术应用,重点开发矿山、油气田、尾矿库、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消防、交通运输、特种设备设施、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系统。

  8.应急救援装备。重点开发各类场所安全逃生、避险系统,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供电等设备和移动平台;高层与大体量地下建筑、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灭火救援装备;空中、水上、陆上、地下机动应急救援装备、机动应急医学救援平台;危险品泄漏、放射性污染、中毒传染应急处置设备;安全、便捷的医学救援、应急净水等仪器设备;遇险人员生命探测与搜索定位、灾害现场大型破拆、救援人员特种防护用品和器材等救援装备。

  (八)安全服务

  围绕市场需求,推动安全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提高安全支撑能力。重点开展安全技术咨询、推广、展览展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演示,检测检验,安全评价,事故技术分析鉴定以及针对安全的工程设计和监理,保险,设备租赁,融资担保等服务。

  四、重点任务

  (九)培育安全产业市场

  引导和促使企业及各级政府加大安全投入,在提升企业和社会安全保障能力的同时,扩大安全产业市场需求。提高安全生产技术和产品标准,修订完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强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进一步提升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加大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支持采用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融资租赁等方式,鼓励加大投入、加快装备升级换代;建立健全高危行业、重点领域的应急救援、防灾减灾装备与器材配备标准,促进安全产业市场的发展。

  (十)规范安全产业市场秩序

  围绕安全发展大局,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安全产业市场指导与监管体制,加大对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强化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健全安全产业准入制度体系,依法确定严格规范的安全产品市场准入条件,严把行业准入门槛;建立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和市场规律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安全产业标准,制定安全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鼓励政策,制定并完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领域的安全技术、产品及服务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安全科技成果,及时推动形成技术及产品标准、检测标准等,通过提升标准带动和推进安全产品开发、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支持建设安全产品交易市场、发展完善安全认证机构和检测检验中心体系,保证安全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切实提高产品质量。

  (十一)大力推进“科技兴安”战略

  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科技创新体系,着力解决制约我国安全装备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难题,提升我国安全技术和装备的整体水平。加快安全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建立各类安全产业联盟、技术联盟、产业链联盟,形成多方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加强推广应用;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

  (十二)鼓励集团化和专业化发展

  鼓励大型企业实施研发制造服务一体化发展战略,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提高协作配套服务水平;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做精做优,发展专业化技术、产品和服务;支持安全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

  (十三)加速构建安全服务体系

  培育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技术支撑服务,为企业提供咨询和诊断服务,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健全和完善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检验检测、审定、安全评价、分析、维护等技术支持服务;规范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宣传教育、展览展示、知识更新、人才培养、应急演练演示和体验等服务;构建信息化服务体系,形成若干专业化的安全资源信息化服务平台,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提供信息化管理支撑服务;针对工程建设,开展安全勘察、设计、运营、监理等工程咨询服务;鼓励保险、设备租赁、融资担保等服务机构向安全产业领域拓展。

  (十四)积极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选择安全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积极培育建立一批安全产业特色园区、集群,鼓励企业集聚、集约、关联、成链、合作发展。鼓励引导科研机构以及质检、咨询、设计、教育培训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特色产业园区,搭建公共技术服务、信息、物流、融资租赁、市场等平台,建立安全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平台,加速科技交流、要素集聚、市场融通,激发产业活力,增强区域产业整体竞争力。

  (十五)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建立健全适应安全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机制,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创新的发展环境,培养高水平的研发、技术和管理人才,形成一批优秀创新人才群体和科研团队;充分利用高等教育资源,保障安全产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建立开放的人才流动机制,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建立人才激励机制,鼓励专利、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投资和利益分配,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安全产业。

  五、保障措施

  (十六)充分发挥政策扶持作用

  把安全产业作为国家战略产业予以重点支持。将安全产业纳入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工业转型升级、振兴装备制造业等相关优惠政策支持范围;制定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加快先进、高效、可靠、实用的专用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适时修订《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扩大享受新技术、新产品税收政策优惠范围;针对安全产业,落实科技发展投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促进技术进步税收激励政策、知识产权质押等鼓励创新金融政策、工伤保险事故预防资金使用政策、产业发展的土地优惠扶持政策、政府采购政策等。对国家支持发展的安全生产重大技术装备,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进口税收政策的支持范围;鼓励各地结合本地的比较优势和特色重点,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支持引导政策,在土地、资金等要素资源配置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十七)鼓励多渠道加大产业投入力度

  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增加中央财政投入,着力支持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产业创新发展、重大成果产业化、重大应用示范、创新能力建设等。鼓励地方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强化对安全产业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建立以政府扶持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多元社会资金参与的投入机制。创新运作模式,支持骨干企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和风险投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安全产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和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通过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和配套政策,加大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研发与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鼓励吸引外资进入国内安全产业。

  (十八)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参与的安全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围绕安全产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调节作用,进一步加强各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安全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督促企业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装备(产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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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

教体艺〔2002〕17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根据2001年中小学音乐、美术课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我部对1989年颁布的中小学音乐、美术课教学器材配备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教学器材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切实做好学校音乐、美术器材配备工作,以提高艺术课教学质量。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目录说明

  一、音乐课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必修课。音乐教育对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音乐教学,改善办学条件,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现将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全日制小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目录》做了进一步的修订。
  
二、本目录以《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音乐教学大纲》(修订稿)和我国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发展的现实为主要依据,并希望通过目录的制定,有力地推动以素质教育为目标的中小学音乐教育改革,提高音乐教学质量。
  
三、本目录修订的主要方面是:
  
1.适当提高原有的标准,使之有利于提高选择二、三类方案学校的教学质量;
  
2.增加了现代科技产品与多媒体教学设备;
  
3.删减了部分不切合实际的内容;
  
4.进一步明确和提高了乐器的规格和要求。
  
四、本目录列出了学校完成音乐课教学任务应具有的基本教学器材,作为指导各类小学配备音乐器材使用。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应根据本民族音乐教学的特点,配备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乐器。
  
五、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文化教育基础差异较大,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目录中列出了三种可供选择的配备方案,其中第二种方案是按照音乐课教学大纲完成教学任务的基本条件。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应努力按第一种方案配备,暂时不够条件的学校可按照第三种方案配备,但应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达到第二种方案的要求。
  
六、音乐课教学器材的配备数量是按每个学校装备一个音乐教室,每室50人的需要量进行配备的,暂时没有音乐教室的,按实际需要量配备。音乐教室多于一个的,亦可按实际个数增加配备数量。
  
七、目录中学生自备乐器一定要在保证质量、卫生、安全的条件下配备。
  
八、目录中低值易耗品如教师自制教具材料、教学软件等,除所列数量外,还应逐年进行补充和更新。
  
九、目录中数量加“()”的为选配器材,在配备过程中一般应按先“必配”后“选配”的次序进行,各地可以结合自己的条件对目录中选配的品种和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备计划。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
一类 二类 三类
01 专用音乐教室设备
U99115 五线谱电教板 块 1 (1)
W40301 五线谱教学黑板 2m×1m 块 1 1 (1)
U0001 钢琴 台 1 1 (1)
电子琴或电钢琴 台 1 1 1
多媒体教学系统 多媒体电脑、投影或大屏幕电视 套 1 1
D40201 收录机 立体声双卡 台 1
音响系统 CD、功放、音箱、卡座、卡拉OK功能等 套 1 1
G32001 音乐教学挂图 套 1 1 1
音乐教学用品柜 套 1 1 1
02 教师用教具
U00010 电子琴 61键 台 1 1 (1)
U00011 手风琴 80至120贝司 台 1 1 1
教材配套音像资料 套 1 1 1
音像教学资料 盘 100 80 60
音乐教学软件 套 1 1 电子读物、工具类等
自制教具材料 头饰、彩纸、彩绸、吹塑纸等 套 1 1 1
U99901 多用划线规 套 1 1 1
03 学生用乐器 台 (50) (25) (5) 由学校根据条件配备
电子琴
U00026 竖笛 高音、中音 支 学生自配(1/生)
U00027 口琴 支 学生自配(1/生)
口风琴 台 学生自配(1/生)
成套打击乐器 响板、木鱼、双响筒、铃鼓、沙锤、碰钟、串铃、三角铁等 套 1 1 1
U00107 小锣 个 1 1 1
U00114 大锣 个 1 1 1
U00108 小堂鼓 个 1 1 1
U00109 小钹 付 1 1 1
小军鼓 面 1 1
大军鼓 面 1 1
U00024 铝板琴 低音、中音、高音 套 1 1 (1)
木琴 个 1 1 (1)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目录说明

  一、音乐课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必修课。音乐教育对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音乐教学,改善办学条件,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现将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全日制初级中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目录》做了进一步的修订。
  
二、本目录以《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音乐教学大纲》(修订稿)和我国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发展的现实为主要依据,并希望通过目录的制定,有力地推动以素质教育为目标的中小学音乐教育改革,提高音乐教学质量。
  
三、本目录修订的主要方面是:
  
1.适当提高原有的标准,使之有利于提高选择二、三类方案学校的教学质量;
  
2.增加了现代科技产品与多媒体教学设备;
  
3.删减了部分不切合实际的内容;
  
4.进一步明确和提高了乐器的规格和要求。
  
四、本目录列出了学校完成音乐课教学任务应具有的基本教学器材,作为指导各类初级中学配备音乐器材使用。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应根据本民族音乐教学的特点,配备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乐器。
  
五、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文化教育基础差异较大,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目录中列出了三种可供选择的配备方案,其中第二种方案是按照音乐课教学大纲完成教学任务的基本条件。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应努力按第一种方案配备,暂时不够条件的学校可按照第三种方案配备,但应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达到第二种方案的要求。
  
六、音乐课教学器材的配备数量是按每个学校装备一个音乐教室,每室50人的需要量进行配备的,暂时没有音乐教室的,按实际需要量配备。音乐教室多于一个的,亦可按实际个数增加配备数量。
  
七、目录中学生自备乐器一定要在保证质量、卫生、安全的条件下配备。
  
八、目录中低值易耗品如教学材料、教学软件等,除所列数量外,还应逐年进行补充和更新。
  
九、目录中数量加“()”的为选配器材,在配备过程中一般应按先“必配”后“选配”的次序进行,各地可以结合自己的条件对目录中选配的品种和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备计划。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
一类 二类 三类
01 专用音乐教室设备
U99115 五线谱电教板 块 1 (1)
W40301 五线谱教学黑板 2m×1m 块 1 1 (1)
U00001 钢琴 台 1 1 (1)
电钢琴或电子琴 台 (1) (1) 1
多媒体教学系统 多媒体电脑、投影或大屏幕电视 套 1 1
D40201 收录机 立体声双卡 台 1
音响系统 CD、功放、音箱、卡座、卡拉OK功能等 套 1 1
G32001 音乐教学挂图 套 1 1 1
音乐教学用品柜 套 1 1 1
02 教师用教具
U00010 电子琴 61键 台 1 1 (1)
U00011 手风琴 120贝司 台 1 1 1
教材配套音像资料 套 1 1 1
音像教学资料 盘 150 130 100
音乐教学软件 套 1 1 电子读物、工具类等
U99901 多用划线规 套 1 1 1
03 学生用乐器
电子琴 台 (50) (25) (5) 由学校根据条件配备
U00026 竖笛 高音、中音、低音 支 学生自配
U00027 口琴 支 学生自配
吉它 把 由学校根据条件配备
成套打击乐器 响板、木鱼、双响筒、铃鼓、沙锤、碰钟、串铃、三角铁等 套 1 1 1
U00107 小锣 个 1 1 1
U00114 大锣 个 1 1 1
U00108 小堂鼓 个 1 1 1
U00109 小钹 付 1 1 1
大钹 付 1 1 1
小军鼓 面 1 1 (1)
大军鼓 面 1 1 (1)
爵士鼓(架子鼓) 套 1 (1)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修订)修订说明

  一、美术课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的艺术课程,是对学生进行美育、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它对于陶冶情操,启迪智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美术教学,改善办学条件,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2001-2010)》,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由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组织,在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全日制小学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基础上修订此目录。
  
二、本目录是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美术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稿)的要求,并参照《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实验稿)关于“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建议编写的,旨在指导中小学配备美术器材。配备必要的美术器材是有效地实施美术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前提,学校领导应予以高度重视,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将其作为督导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三、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文化教育基础差异较大,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目录中列出了三种可供选择的配备方案,分别适应不同办学条件的学校。办学条件好的学校应努力按第一种方案配备;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应按第二种方案配备;办学条件一般的学校可按第三种方案配备。随着办学条件的改善,各学校应尽可能提高美术器材配备的规格和档次。
  
四、美术课教学器材的配备数量是按每个学校装备一个美术教室设定的,暂时没有美术教室的可按实际需要量配备。多于一个美术教室的学校,也可按实际个数增加配备数量。
  
五、目录中低值易耗品如教学材料、影像资料等,除所列数量外,还应逐年进行补充和更新。
  
六、目录中数量加“()”的为选配器材,在配备过程中一般应按先“必配”后“选配”的次序进行,各地可以结合自己的条件对目录中选配的品种和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备计划。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
一类 二类 三类
01 专用美术教室设备
W20102 衬布 块 32 16 4
W20103 遮光窗帘 块 4 4 4
W20105 写生凳 个 50 50 50
W20106 写生灯 只 4 4 (2)
W20107 工作台 个 8 6
W20108 美术教学用品柜 个 4 2 1
W40102 磁性白黑板 块 1 1 (1)
G33001 小学美术教学挂图 套 2 1 1
W20203 写生画板 45×32(cm)或60×45(cm) 块 55 55 55
拉坯机 个 6 (6)
电窑 1 (1)
泥板机 1 (1)
炼泥机 1 (1)
云台 15 (15)
02 教具(教师用)
W20201 写生画箱 只 1 1 (1)
W20211 写生教具(1) 石膏像类 套 1 1 (1)
W20215 写生教具(2) 几何形体 套 1 1 1
W20202 画架 个 1 1 1
W20203 画板 2#图板 块 1 1 1
J88404 绘图仪器 套 1 1 1
W46011 大圆规 把 1 1 (1)
J88402 丁字尺 只 1 1 1
W46001 三角板 付 1 1 (1)
W20212 版画工具 套 1 1 (1)
W20213 绘画工具 套 1 1 1
W20501 泥工工具 雕塑刀等 套 1 1 1
W20214 制作工具 套 1 1 1
03 学具(学生用)
W20303 美术学具 套
C18006 美术课配套材料 套 根据教材规定所需的材料配备
04 电教器材
D10002 幻灯机 135 台 1 1 (1)
D30010 银幕 块 1 1 (1)
D20001 照相机 135 架 1 1 (1)
影像资料 幻灯、投影片,录(音)像带、光盘 1 1 (1)
D60001 录像机 台 1 1 (1)
D50002 彩色电视机 34寸 台 1 1 (1)
实物投影仪 台 1 (1) (1)
电脑 台 1 1
DVD影碟机 台 1 1 (1)
数码相机 台 1 (1)
05 美术教学网络系统 1 (1)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修订)修订说明

  一、美术课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的艺术课程,是对学生进行美育、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它对于陶冶情操,启迪智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美术教学,改善办学条件,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2001-2010)》,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由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组织,在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全日制初级中学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基础上修订此目录。
  
二、本目录是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美术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稿)的要求,并参照《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实验稿)关于“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建议编写的,旨在指导中小学配备美术器材。配备必要的美术器材是有效地实施美术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前提,学校领导应予以高度重视,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将其作为督导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三、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文化教育基础差异较大,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目录中列出了三种可供选择的配备方案,分别适应不同办学条件的学校。办学条件好的学校应努力按第一种方案配备;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应按第二种方案配备;办学条件一般的学校可按第三种方案配备。随着办学条件的改善,各学校应尽可能提高美术器材配备的规格和档次。
  
四、美术课教学器材的配备数量是按每个学校装备一个美术教室设定的,暂时没有美术教室的可按实际需要量配备。多于一个美术教室的学校,也可按实际个数增加配备数量。
  
五、目录中低值易耗品如教学材料、影像资料等,除所列数量外,还应逐年进行补充和更新。
  
六、目录中数量加“()”的为选配器材,在配备过程中一般应按先“必配”后“选配”的次序进行,各地可以结合自己的条件对目录中选配的品种和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备计划。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
一类 二类 三类
01 专用美术教室设备
W20102 衬布 块 32 16 8
W20103 遮光窗帘 块 4 4 4
W20105 写生凳 个 50 50 50
W20106 写生灯 只 4 4 (2)
W20107 工作台 80×180(cm) 个 8 6 (6)
W20108 美术教学用品柜 个 6 4 2
W20109 静物台 个 4 4 (4)
W40102 磁性白黑板 块 1 1 1
G33001 初中美术教学挂图 套 2 1 1
W20203 写生画板 45×32(cm)或60×45(cm) 块 55 55 55
02 教具(教师用)
W20201 写生画箱 只 1 1 1
W20211 写生教具(1) 石膏像类 套 1 1 (1)
W20215 写生教具(2) 几何形体 套 1 1 1
W20216 写生教具(3) 陶器、禽鸟标本等写生用品 套 1 1 1
W20202 画架 个 1 1 1
W20203 画板 2#图板 块 1 1 1
J88404 绘图仪器 套 1 1 1
J88402 丁字尺 只 1 1 1
J88413 直尺 只 1 1 1
J88405 曲线板 块 1 1 1
J88403 三角板 付 1 1 1
W46011 大圆规 个 1 1 1
W46001 大三角板 付 1 1 1
W20212 版画工具 套 1 1 (1)
W20213 绘画工具 套 1 1 1
W20501 泥工工具 刻刀等 套 1 1 1
W20214 制作工具 纸工、木工、金工工具等 套 1 1 1
03 学具(学生用)
W20303 美术学具盒 套 必配 选配
美术课配套材料 根据教材规定所需的材料配备
04 电教器材
D10002 幻灯机 135 台 1 1 (1)
D00001 投影器 台 1 1 (1)
D30010 银幕 块 1 1 (1)
D50002 彩色电视机 34寸 台 1 1 (1)
D60001 录像机 台 1 1 (1)
D20001 照像机 架 1 1 (1)
D20813 影像资料 幻灯、投影片、录(音)像带、光盘 1 1 (1)
数码相机 架 1 (1)
DVD影碟机 台 1 1 (1)
电脑 台 1 1 (1)
05 美术教学网络系统 1 (1)



关于缩小协作出版范围的规定

新闻出版署


关于缩小协作出版范围的规定
1991年4月8日,新闻出版署

经过整顿,协作出版违反规定的情况有所好转,但仍存在问题,主要是协作出版范围过大,一些门类的图书进行协作出版,继续造成品种增长过快,图书质量下降,同时还时有变相卖书号的问题发生。这同调整结构、优化选题、压缩品种、提高质量的要求是抵触的。考虑到客观情况的变化,为了有利于压缩品种、提高质量,杜绝卖书号的行为,决定缩小协作出版的范围,并对审稿、发行等作出新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后协作出版的图书,只限于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图书(不含科普读物和生活用书)。由省级地方志办公室、省级党史资料办公室组织编纂和审定的地方志、党史资料也可以在当地有关专业出版社协作出版。其他图书一律不得进行协作出版。
二、协作出版的对象,只限于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的科研单位和教学单位及其他国营企事业组织。出版社不得与集体或个人进行协作出版。
三、协作单位不得经营图书发行。所有协作出版图书均应交新华书店发行,或由出版社自办发行。
四、协作出版的图书,出版社要坚持三审制,严格终审终校,保证图书质量。
五、出版社协作出版的收入只能作为出版社收入,不得分给个人。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社长、总编辑均不得因参与协作出版收取任何报酬。各社对正在进行的协作出版项目应进行清理,凡不符合(89)新出图字第47号、676号、795号规定精神的,一律停止。本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协作出版规定与此有抵触的,一律停止执行,以本规定为准。今后如出版社和协作单位违反本规定,按非法出版活动从严查处。
关于代印、代发工作,应继续严格执行我署(89)新出图字第4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代印、代发名义搞变相的卖书号,如果违反,从严处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和出版社主管单位要加强对协作出版和代印代发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应及时查处并报我署。